超声波探头选用-管道焊缝超声检测(DL/T 5048-1995)
DL/T 5048-1995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管道焊接接头超声波检验篇适用于电力系统制作、安装和检修设备时壁厚为 4~120 mm,标称直径大于或等于 32 mm 的钢制承压管道单面焊接双面成型的焊接接头超声波探伤。本规范不适用于铸钢、奥氏体不锈钢的焊接接头超声波探伤,以及壁厚为 4~14 mm、标称直径为 32~89 mm 的小径管摩擦焊焊接接头探伤。
超声波探头选用
4.2.1 探头性能必须按 ZBY 231《超声探伤用探头性能测试方法》进行测定。
4.2.2 对斜探头声束水平偏离角的要求:将探头置于标准试块上探测棱边,当反射波幅最大时,探头中心线与被测棱边的夹角应在 90°±2°的范围内。
4.2.3 斜探头主声束在垂直方向:不应有明显的双峰或多峰。
4.2.4 探头的中心频率允许偏差为 ±0.5MHz。
7.1.1 管道焊接接头超声波探伤时,斜探头折射角的选择以直射波声束中心线至少能扫查焊接接头厚度的 2/5 为原则(参考表7.1.1)。探测根部缺陷时,不宜使用折射角为 60°左右的探头。
7.1.2 探头频率一般采用2.5 MHz,当管壁厚度较薄时易采用5MHz的探头。
7.1.3 管道焊接接头探伤时,扫描速度的调节可在标准试块或对比试块上进行。
7.1.4 扫描速度比例依据工件厚度和选用探头角度来确定。